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闽营采[2024-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发改委微信公众平台运营服务竞争性磋商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PB商务部分评分1.资质能力评审标准现修改为供应商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或省级及以上媒体资质的得1分,具备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相关技术处理能力的得1分。【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原采购文件PB商务部分评分10.驻点负责人评审标准现修改为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驻点人员应具有项目所需的文字采编专长。具有新闻采编资格证书的得1分,获得过摄影或文字采编类省级以上荣誉的得1分,具有设计信息安全工程师的得1分。【须同时提供驻点人员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及提交
文章推荐: